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永联村社会组织员工队伍管理,强化员工责任,激发员工潜能,结合永联村社会组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永联村社会组织非管理人员岗位员工。
第二章 评选组织
第三条 评选领导小组
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机构理事长或机构主要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机构总干事、副总干事等人员组成,设立评选办公室。
第四条 评选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负责评选制度把关、评选方案审批,评选工作组织,推荐名单评议,将评选制度等需经理事会、村党委审定事项递交并审批。
(二)组员。负责组织评选各部门优秀员工候选人,并对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性负责,负责组建评选小组并参与集体评议。
(三)办公室。负责评选制度的起草、修订;负责各组织评选工作监督及评选情况的抽查、核实;负责小组评议工作保障及情况记录;负责评议结果公示及评议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评选要求
第五条 客观真实。严格参照评选标准,全面搜集信息,加强甄别,客观反映员工全年工作情况;评价以事实为依据,不按个人好恶、关系深浅等主观因素作评价标准或被其影响评价结果。
第六条 公平公正。除当年受处分员工外,每位员工均有申请或推荐参评权利;在内部评价时坚决不允许排资论辈搞裙带关系或将先进名额作人情送,确保评价结果经得起推敲,优秀员工经得起考验。
第七条 严格保密。评选小组成员在未形成最终评选结果之前(即在理事会、村党委正式通过之前),不得泄露任何评选信息。
第八条 控制比例。“优秀社工”推荐人数按正式员工的10%进行评选。
第四章 评选标准
第九条 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员工进行全方位评比。
(一)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为人勤奋刻苦、友善正值,与同事保持良好协作;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扎实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以礼待人,充分体现文明形象。
(二)能。注重培养提升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协调能力、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达到岗位工作的质量要求和效率标准,能指导相关岗位员工开展工作的,同等条件下可以考虑优先。
(三)勤。勤于学习,积极参加集体培训,主动开展业余自学,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勤于思考,能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思考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勤于工作,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及时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不推诿、不扯皮。
(四)绩。工作质量好,业绩在同类员工中表现优秀,对机构、荣誉提升发挥明显促进作用的优先考虑。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推荐候选人。各组织部门负责人根据评选标准及核定名额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评选出本部门“优秀员工”候选人,报送各组织办公室。
(一)各部门成立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根据部门人数由5-7人组成,其中须含1名以上的普通职工代表,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
(二)工作总结。员工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坚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总结由评选小组审议后,交各办公室备案。
(三)个人述职。员工结合自己全年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向评选小组述职。述职完成后,发放民主评议表,组织员工进行无记名评议。
(四)小组评议。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标准综合考虑员工实绩表现及评议、投票结果,评选出本部门优秀员工候选人。
(五)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次日将候选人名单报各办公室。
第十一条 书面材料申报。候选人根据“优秀员工”申报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工作业绩,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交办公室。
第十二条 核实抽查。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必要时可邀其本人、部门领导、同事询问、面谈),认真核实个人业绩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形成最终候选人名单报评选小组综合评定。
第十三条 综合评定。评选小组组织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并拟定“优秀员工”人员名单交各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各单位理事会、村党委审定。
第十四条 张榜公示。理事会、村党委审定的“优秀员工”,由各组织利用宣传栏、工作群公示一周。接受全员监督,对有异议的评优对象由各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评选小组负责人进行考评。
第六章 结果应用
第十五条 奖励年度“优秀员工”奖金1000元、外出参观学习一次,具体参观学习地点结合每年的实际待定,费用标准约为2000元/人/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归各组织办公室所有。
附件: 永联村社会组织“ 优秀员工 ”申报表
张家港市永联为民基金会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永联村社会组织“ 优秀员工 ”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
机构 名称 |
所在部门 |
所在岗位 |
|||
政治 面貌 |
入职 时间 |
岗位职称 |
|||
个人 简历 |
|||||
先进 事迹 |
本人签名: |
||||
单位 领导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评选 小组 意见 |
年 月 日 |